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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古代的消防智慧--宋朝便建有专职消防部队

[作者:徐行号 文章来源:中国消防在线 编辑:罗小芸]

  我国古代建筑设计中大量运用防火技术措施,使得大量木结构的古建筑能够完好地保存至今。  

  古代建筑的部分消防设计可谓现代防火门的鼻祖

  古建筑中往往设有高明的防火墙以备不测。明代,为确保盛放皇帝銮驾仪仗等器物的仓库万无一失,仓库除沿护城河设置外,还建造了绝对可靠的防火隔墙。每隔7间房屋空出1间,并将这间房屋的四壁砌成无门无窗的砖墙;然后,在房间内充填三合土,直到顶部,用夯压实;最后,封砖盖瓦。这样,从外部看,是一间无门无窗的房屋;从内部看,却是一堵5米厚的防火墙。

  白壁青瓦马头墙是徽派建筑的典型特征,马头墙具有防火和防风双重作用。徽州古民居的门扇、窗扇在实拼木板上镶贴方砖,外边包以铁条,可谓现代防火门、防盗门的鼻祖;徽州古代寺庙、祠堂等建筑屋脊上怪兽嘴里吐出的曲折金属舌头,实际上是古代的避雷针。运用这些手段同样是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。

  古代的消防组织设置及名称演变

  官办消防在周代称司煊、司耀,宋代称防隅、潜火军,元代、明代称救火兵丁,清代初年称防范火班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“消防”一词从日本舶来,才有消防队之称。

  宋仁宗赵祯即位后,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,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,建制为专职消防机构———军巡铺。这大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消防部队。

  据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,汴京城中,“每坊巷三百步许,有军巡铺房一所,铺兵五人”。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,责任心强,他们的主要任务是“夜间巡警”,督促居民按时熄灯,消除火灾隐患。为及时发现火警,军巡铺还在“高处砖砌望火楼,楼上有人卓望。”一旦发生火灾,这些军士便立即携带消防器械,奔赴失火地点进行扑救;同时迅速报告失火地段的军政长官厢主、开封府尹及负责京城卫戍的马步军殿前三衙,“各领军级扑灭”。在扑救中,各支部队配合密切,有的警戒弹压,维持秩序;有的救护,安置受伤居民;有的抢救财产;有的运水灭火,纹丝不乱。故而“每遇火发扑救,须臾便灭”,“不劳百姓”。

  为激励防隅军在灭火中奋力向前,将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,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。对那些听从号令,“并力扑灭者”,“支给犒赏”;对那些在灭火中受伤者,“差医诊治”,给假疗养;对个别“不竭力,诸如玩忽职守,不听命令,贪生怕死者,定依军法治罪”。

  清末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,在天津划分了租界,为防租界内火灾,意大利侵略军招募华人组织官办救火会,随后英租界也组织了天津志愿消防队。1902年,清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,救火会便交由我国监管,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。这便是我国第一支消防警察队。次年,北京也组建了消防警察队,随后哈尔滨、保定、南京、昆明、广州、沈阳、长沙等地相继建立消防队。这些消防队初建时均由当地警察厅、局直接管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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