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作者: 托亚 刘云胜 文章来源:中国消防在线 编辑:吴颖]
5月24日,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消防大队接到匿名报警电话称:化德县德顺泡沫厂违法开工生产泡沫。化德县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马上前往进行调查。
化德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厂无任何证件,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、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,厂区内无任何消防设施、单位职工上岗前未经过消防培训。此举分别违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,监督人员当场给予断电查封,并下发责令限改通知书,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核、验收事项,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