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作者:林涛 文章来源:中国消防在线 编辑:吴颖]
防火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话,起不到防火的作用,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护,火灾扑救的难度增加,隐患非常大,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,因而要严把消防产品质量关,净化消防安全环境,切实消除火灾隐患。
5月21日,温州平阳消防大队依法对一起生产、销售不合格的木质乙级防火门的案件进行了查处,分别对销售单位和生产单位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16樘防火门、罚款人民币6720元和25000元的处罚。 5月19日,平阳大队在对温州市平阳县久田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、宿舍楼等建筑工程现场进行项目工程验收时,发现该工程使用的的防火门存在不合格的嫌疑,并了解到是一个体经营处销售、安装的。大队迅速进行立案,严格依据法律程序,开展调查取证,于5月20日,传唤该销售安装负责人和防火门生产厂家法人,对此次工程安装的两个批次的木质乙级防火门进行现场抽样检查,依据GA588-2005《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制定规则》、该产品的《检验报告》等相关材料,现场判定该工程安装的16樘木质乙级防火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。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防火门生产厂家和销售安装负责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平阳大队主办参谋速战速决,于第二日结案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防火门生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分别做出了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16樘木质乙级防火门,并处罚款25000元和6720的处罚决定。
此次案件的查处,有力的打击了生产、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,切实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,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引发的火灾隐患,危害公共安全。